四川省2006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
日期:2006-04-09 08:00
本报(台)讯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5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理论作曲(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20分。 ②音乐表演(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28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24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2.音乐师范类专业 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75分;专科总分240分。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300分; 2.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总分235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40分。 4.时装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280分。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00分。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总分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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