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贵州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日期:2006-05-13 08:00
我校艺术类2005年录取原则如下: 一、按招生章程公布的2005年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贵州省招办所划定的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在此基础上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三、各文化分数线:舞蹈学240分,音乐表演300分,表演、绘画、雕塑320分,艺术设计3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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