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岛滨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2-02 08:00
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发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可根据专业合格证层次填报我院的本、专科(高职)专业志愿。 2、报考我院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需取得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合格证》。 3、报考我院艺术类本、专科的学生,可以兼报我院本科二批、三批文理志愿或专科二批文理志愿。 六、录取 1、本科: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我院对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美术类专科:凡达到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我院对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音乐类专科:凡达到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我院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院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邮政编码:266555 招生电话:0532-86728687 86729038 86728972 86728748-8068/8148/8072 传 真:0532-86728555 网 址:www.binhaicollege.com 更多美术高考信息请访问:美考家园>>美术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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