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汉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2-09 08:00
常年聘请著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交流,全系教职工33人,其中专任教师28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多人。 ■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层次科类艺术类(艺术设计、动画)200四年本科艺术文、理 ■招生省份、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地点省份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河南2010年1月24日-25日2010年1月26日郑州市铁路第六中学江苏2010年1月30日-31日2010年2月1日淮阴市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安徽2010年1月31日-2月1日2010年2月2日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黑龙江2010年2月5日-6日2010年2月7日黑龙江东方学院河北2010年2月7日-8日2010年2月10日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广西2010年2月18日-19日2010年2月20日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湖南2010年2月22日-23日2010年2月24日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山西2010年2月25日-26日2010年2月28日太原师范学院山东2010年3月8日-9日2010年3月10日潍坊市招考中心江西2010年3月14日-15日2010年3月16日江西师范大学 ■报名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高考准考证原件在生源省我校各指定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手工报名的还要提供近期同一底版的2张一寸免冠照片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三、报考专业 报考时不分专业,考试使用相同试卷。 四、考试科目 素描、色彩 ■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一、考试成绩 总分为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自4月5日起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者可拨打我校招生办电话咨询。 三、专业合格证发放规则 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各省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不分专业统一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后,邮寄专业合格证。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一、招生专业计划 各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成绩和报考人数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予以公布。 二、录取规则 在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使用投档成绩)×4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我校艺术测试成绩)×60%,择优录取。 三、专业及专业方向 考生按艺术类专业大类录取,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三个专业方向,动画专业不分方向。考生在录取进入学校后,可进行专业及专业方向的申报,经审批或相关考核后确定其专业及专业方向。 ■收费及监督电话 一、学费标准 10350元/年(具体以湖北省物价局2009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监督电话 027-83912520(我校招生办公室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 ■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进行艺术设计特别是视觉传达方向的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能在相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与创作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注重平面艺术设计相关技能的专业训练,能较熟练地运用所学专业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学生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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