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25 08:00
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②除①以外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六、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名方式 (1)凡欲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①须于规定时间(见“四、考点设置”)登录招生信息网(http://zsb.tj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②在打印的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并在确认处签名;③根据报考的不同专业在规定时间(见“四、考点设置”)持网报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交费、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报名表中应真实、准确填写考生号,如有误后果自负。 (2)在其他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并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其中考生号应真实、准确填写,如有误后果自负。如当地考点使用指定电子报名系统,则考生报名信息以考点提供的电子信息为准。 (3)报名考试费: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理论作曲300元/人。 (4)报名时间及地点见考点设置表;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考点设置表和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七、文化考试 1.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按1:3-1:4(招生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及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各专业或方向的合格分数线。 美术.设计类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我校将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适当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但有一定的分数级差。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发放合格证比例须控制在4倍以下,故我校将视报考情况对山东省考生单独划定合格线。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4月10日前可收到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也可于4月5日后上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3.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电子报名时填写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校各专业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的依据。 考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本人合格专业或方向一致,我校将按考生合格专业或方向录取。如考生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测试合格证,则应在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内寄送回执,选择第一及其他专业志愿顺序,该顺序应与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一致,我校将按该志愿顺序录取,并视报考情况适当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但有一定分数级差。 4.考生持专业测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八、考生须知 1.学校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大趋势,实践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分离”的培养模式。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经过筛选,在夯实学科专业基础的同时,可免费修读教师教育学分,以使学生在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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