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26 08:00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厦门大学位于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东海。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艺术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现有全职教师103名,其中教授21名,副教授27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7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海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目前在校本科生1331名,在校硕士生329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一、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一)音乐系(共招收135人) ※音乐学专业(招收45人): (1)音乐教育方向招收30人(仅招收福建省生源); (2)艺术管理方向招收15人(其中福建省5人)。 ※音乐表演专业(招收90人): (1)舞蹈方向招收15人; (2)作曲方向招收5人; (3)声乐方向招收16人; (4)民乐方向招收15人,仅招收琵琶、二胡、扬琴、古筝、竹笛; (5)钢琴方向招收12人; (6)管弦乐、键盘乐(钢琴除外)方向招收27人,仅招收手风琴、双排键、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铜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注:福建省考生可以兼报我校音乐学专业中的音乐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其它省份的考生不可在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和音乐表演专业之间进行兼报。 (二)美术系(共招收155人) ※美术学专业(招收45人): (1)美术教育方向招收30人(只招收福建省生源); (2)艺术管理方向招收15人(其中福建省为5人)。 ※绘画专业(招收30人): 绘画方向(包括中国画、油画)招收30人(其中福建省为8人)。 ※艺术设计专业(招收80人): 各方向(包括环境艺术、视觉传达、综合材料与多媒体、雕塑)共招收80人(其中福建省为20人)。 注:福建省考生可以兼报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其它省份考生不可在美术学(艺术管理方向)、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之间进行兼报。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招。 三、专业校考 1.校考对象: (1)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福建省考生; (2)福建省以外的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生。 注:2010年福建省艺术类专业(除音乐表演专业以外)录取出档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规定的比例折算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因此,对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除音乐表演专业以外)的福建省考生,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2.校考报名: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舞蹈、作曲、声乐、民乐、钢琴、管弦乐等六个方向)的福建省考生和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福建省以外考生,我校继续组织专业校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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