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财政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26 08:00
设计制作,商业展示设计,会展展示设计及计算机设计创意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等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基本造型及色彩感受能力; 3.具备一定传统文化素养、从传统中提取设计元素的能力; 4.具有独立进行各类平面、广告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及展示设计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5.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具备一定的外语读写能力; 7.能够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主要课程:基础造型、色彩基础、图形创意、平面构成、立体构成、中西方美术史、艺术设计理论、民间美术、标志设计、招贴设计、会展视觉传达设计、系统设计、包装造型设计、多媒体设计、城市形象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标志设计、装潢设计、计算机图形设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基础实践、设计实践、市场调研、写生、采风、习作、毕业创作、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二)美术学(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 专业代码:050406 专业名称:美术学(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审美文化素养,掌握艺术品投资、经营、鉴定所需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从事艺术品投资、鉴定,同时适于金融领域艺术品抵押、保险等业务的需要及相关管理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品鉴定、投资、经营以及金融、抵押、担保、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从事书画及瓷器、玉器、杂项等艺术品鉴定、投资、经营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国家有关艺术品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具有鉴定艺术品主要是书画艺术品的基本能力; 3.掌握投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担保、抵押、保险等金融业务所需的基本知识; 4.具有一定的审美素养和艺术创作能力; 5.了解书画等艺术品市场规律、发展动态; 6.具备一定的外语读写能力; 7.能够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适应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要课程:投资学概论、艺术品鉴定概论、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中外美术史、美学概论、考古学基础、艺术品鉴定实践(书画、瓷器、玉器、铜器、杂项等)、造型艺术基础(绘画、书法、篆刻、雕塑等)、艺术品市场分析、拍卖理论与实践、艺术品投资、市场营销、金融学、保险学、担保法概论、企业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基础实践、写生、考察、书画实物鉴定、文博部门实习、毕业创作、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授予学位科类计划数收费标准招生范围艺术设计文学学士艺术文306000元/学年山东省艺术理106000元/学年山东省美术学(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文学学士艺术文306000元/学年山东省艺术理106000元/学年山东省 注: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则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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