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13 08:00
传播学、网站CI设计、网页设计与制作、网页脚本语言、网络动画设计、动态网站建设基础、网络广告、网络产品界面设计、网络音频与视频技术、网络产品市场开发等课程。 环境艺术方向:本方向融当代艺术设计和建筑环境艺术设计为一体,通过对建筑、雕塑、水景、室内设计、装饰构造等设计课程的系统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培养具有环境艺术系统工程综合设计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主干课程:立体构成、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建筑设计、人体工程学、室内空间设计、CAD辅助设计、外环境园林设计、住宅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环境雕塑设计、环境照明设计等课程。 标准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招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按照教育部2010年有关艺术招生文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2、身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特点,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 (二)招生计划 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湖北、湖南、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苏、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表一: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科类招生计划专业类别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四年文理兼收225编导类动画本科四年文理兼收175美术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本科四年文理兼收60网络艺术方向本科四年文理兼收60环境艺术方向本科四年文理兼收60 注:①、详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2010年招生考试报为准。 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考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重庆市考生须参加重庆市招办在我校设立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见表二《重庆市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安排表》。 2、四川考生须参加由四川省招办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联考。 3、北京市、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在我校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表三《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安排表》。 4、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云南、贵州、新疆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设在该省(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点进行的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表三《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安排表》。 5、我校专业成绩认定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三《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安排表》。 (二)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1、重庆、四川、浙江的考生须参加由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联考。 2、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云南、贵州、新疆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所设的美术类考点进行的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表四《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安排表》。 3、我校专业成绩认定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办关于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四《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安排表》。 (三)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到我校设定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不受理跨省报名考试。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齐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发给《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时间报名者,均不受理。无论参考与否,所交的材料(复印件)及费用概不退还。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10年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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