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13 08:00
园9号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0871) 62490785153132根据云南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在云南省美术联考合格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新疆 考生2010年 3月3、4日2010年 3月6日新疆乌鲁木齐新医路19 号新疆师范大学(0991)4332596 4332194根据新疆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在新疆美术联考合格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贵州 考生2010年1月23、24、25日2010年1月26日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0851) 6701162根据贵州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在贵州美术联考合格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重庆 四川浙江 考生参加由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联考 根据重庆、四川、浙江有关文件精神,仅认定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对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www.cqupt.edu.cn/zsc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如专业成绩合格(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办对艺术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以信函形式将签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通知考生,即获准填报我校志愿。 四、录取原则 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v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100)×60%+(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五、重要启事: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我校从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六、其它 1、学费标准:人民币100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2、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 邮政编码:400065 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2468661624686626246866362461253 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电话(带传真):023-62461192 联系人:阮老师、夏老师、魏老师 学校网址:www.cqup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www.cqupt.edu.cn/z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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