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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西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13 08:00
费标准 (元/学年)招生省份及计划艺术设计文理兼招本科47000面向湖南、山西、福建、江西招生110人,使用校考成绩;面向广西、河北、山东、安徽、浙江、四川、江苏招生50人,使用各省(区)艺术联考成绩。音乐学文理兼招本科47000面向广西、湖南、湖北招生30人备注:招生计划以各省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办法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基础并通过本省的艺术联考合格者均可报考;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按照各考点规定的报名程序报名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广西、河北、山东、安徽、浙江、四川、江苏考生参加本省(区)艺术联考)。  五、考试  (一)专业考试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①素描:人物头像默写,采用八开素描纸,满分为10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采用八开水粉纸,满分为100分。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其中:  ①听音模唱、节奏模仿,占10分;  ②五线谱、简谱视唱,占20分  ③专业主科测试,占70分。测试内容:演唱或(钢琴)演奏或舞蹈。测试要求: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专业主科测试项目,自备伴奏或乐器(钢琴由考点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独唱歌曲一首,或者钢琴独奏一首,或舞蹈表演(基本功展示和三分钟剧目展示)。  3.各省专业考试设点一览表   专业省份考 点报名时间美术考试时间艺术设计福建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2010.02.03―042010.02.05山西太原师范学院2010.02.04―052010.02.07湖南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02.25―262010.02.27江西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2010.03.04―052010.03.06广西、河北、山东、安徽、浙江、四川、江苏考生参加本省(区)艺术联考音乐学湖北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2010.01.17―182010.01.20―21湖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0.02.24―252010.02.26广西考生参加广西艺术联考  4.成绩通知:我院按与招生计划4:1的比例给专业成绩合格考生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成绩通知书。考生可在4月15日后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网址:http://www.gxut.edu.cn。    (二)文化考试:考生凭本院发给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文化考试一律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按各省有关要求填报。  七、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分70%和文化分3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联系方法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广西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545006  咨询电话:0772―2686186、2687735  E-mail:gxgzsjyb@sina.com 网址:http://www.gx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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