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14 08:00
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月25-26日2月27日山西太原师范学院2月27-28日3月2日※江苏南通市招办(海安立发中学)1月26-27日1月28日徐州师范大学1月24-25日1月26日 ※江苏省考点及考试时间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4、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不能跨省市报考。 (2)湖北考生可在招生专业中选报1~2个专业,但不得选报同一时段考试的专业。 (3)若外省考生试卷在运输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使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联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六、合格证的发放 1、我校根据各省报考人数,确定招生计划。 2、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四省市联考合格的考生自动取得合格资格,对其他省考生,按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向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美术计划少于20的省份,专业前三名另寄发贺信,计划大于或等于20的,专业前四名另寄发贺信。 3、对湖北考生,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加试成绩*2+联考成绩)排名划定合格线,向合格考生寄发合格通知单。专业计划超过25名的按成绩前五名另寄发贺信,专业计划少于或等于25的前三名另寄发贺信。 4、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就业网(www.hgdzsjy.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七、录取原则 1、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英语语种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酌情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3、湖北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择优录取; 4、外省考生: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四省市按综合成绩(联考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按(加试成绩*2*60%+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 5、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加试贺信的考生,符合上述录取原则及要求,若当地招生政策允许,报考我校可优先录取。 八、复试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湖北工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27-88027907、027-88034047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南湖邮编:430068 招生网址:http://www.hgdzs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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