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15 08:00
学校概况 全国重点大学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1958年创建于北京 19000余在校学生 12个学院,47个本科专业 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 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 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 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医学、经济学等7个学科门类 2010年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120 动画120 工业设计120 服装设计与工程120 播音与主持艺术85 广播电视编导125 以上专业均为本科,文理兼招,外语教学为英语 *具体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不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者不得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在160厘米以上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男生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生在158厘米以上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 报考须知 考生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省级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的彩色照片3张(背面应写清自己的姓名、校准考证号) 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内容详实,务必注明文理和写清联系电话。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高考报名志愿表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录取原则: 1、我校认可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有:陕西(美术类)、内蒙古(美术类)、四川、浙江、重庆,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非陕西省生源:除录取原则1中所列省份之外,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并符合户籍所属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陕西省生源(按照陕招办【2010】1号文件规定): 美术类专业: (1)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非美术类专业: 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核办法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举例说明 素描题目要求 人物默写(主要表现头部) 结构完整、准确、协调,调子丰富,并表现出一定的空间感 采用写实手法 色彩题目要求 水粉静物默写(按水粉静物基本道具的要求默写) 按所限道具的要求自己构图组合、构图合理 采用水粉写生技法、写实表现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考试科目 笔试:写作 面试:1、语言能力测试(指定稿件) 2、即兴表达与交流(指定题材) 3、英语语音(指定材料) 4、特长展示(除自备稿件朗读外形式自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科目 笔试:1、综合知识测试 2、影视作品评析 文化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初发给专业课考试合格证,考生按所属省份招生部门要求参加高考。 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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