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8 08:00
湖北民族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学前教育方向)、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舞蹈编导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综合美术方向、新媒体艺术方向)、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二、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学制:四年 四、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学前教育方向)60人、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舞蹈编导方向)40人、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综合美术方向、新媒体艺术方向)60人、艺术设计40人、广播电视编导80人 五、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六、专业报名考试及有关事项: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含方向)专业代码考 试 科 目备注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学前教育方向)050401专业科目:声乐、钢琴或器乐基础科目:①乐理 ②视唱练耳1、美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自治区)联考成绩;2、音乐类、编导类在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组织校考;在其他省(自治区)使用联考成绩。3、计划面向省份:内蒙古、湖南、山东、河北、湖北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舞蹈编导方向)050409专业科目:成品舞(古典舞、现代舞或芭蕾舞)基础科目:①基本功 ②民间舞广播电视编导050420专业科目:故事写作基础科目:①综合知识(含文化、文学、影视) ②自我介绍、才艺展示 (二)报名手续: 1、报名信息采集:考生持“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登记表”(或专业报考准考证)及身份证填写考生登记表。 2、经现场报名系统核准考生身份或现场采集考生头像。 3、核发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三)相关事项: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凡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者由我校核发“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发证比例为招生专业计划的4倍,时间是2010年4月中旬。 2、按照《教育部:2010年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教学司【2009】34号)及相关省(自治区)考试院(招考中心)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文件精神,有联(统)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自治区)联(统)考后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考)。 3、文化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资格线。 (四)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在专业(按相关省份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考规定,有联考或统考要求的还须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60%和文化成绩4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认可联考或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该省招办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40%和文化6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五)美术类专业使用省(自治区)联考成绩即不组织校考。 (六)音乐类、编导专业报考安排: 省份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湖南湖南师大音乐学院2月22―23日2月24―25日湖北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3月7―8日3月9日山东淄博市招办2月27―28日3月1日 备注:我校在其他省(自治区)的音乐类、编导专业使用省联考成绩即不组织校考。 联系电话:0718-84390978437825843766889666558978698 联系人:郑老师13307268168赵老师13872703947 曹老师石老师赖老师 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信息发布:http://zsjyw.hbmy.edu.cn http://zsxx.e21.edu.cn QQ:405373709E-mail:hbmyzk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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