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12 08:00
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5.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6.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1)专业课满分为500分,考试内容如下: 方初试内容复试内容向键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一首练习曲盘基本练习测试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类听写视奏声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乐基本练习测试初试重复类听写视唱器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乐基本练习测试初试重复类听写视奏舞舞蹈作品舞蹈作品蹈身体软开度 表现力 形象基本功类技能技巧技能技巧现场模仿即兴表现 (2)要求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音乐磁带、道具、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3)成绩查询方式 ①2010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7.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复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7:3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1.5×70% (3)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10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3名以内(含第3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四、有关需知 1.文化考试 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小语种慎报)。 2.学生入学后的待遇与复查 学生入学后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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