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
日期:2010-01-12 08:00
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以上考试过程均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5、美术类按省考要求办理。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月10日(不含1月1日―3日国家规定的休假)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打印的《贵州省2010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我院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 (1)《贵州省2010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打印、复印、数码合成照片无效)。 (4)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专业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区报名及考试地点招生专业贵州1月20―21日1月22―23日遵义、安顺、 六盘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阳市太慈桥)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贵州财经学院音乐学)1月24―25日毕节、黔西南、铜仁1月26―27日贵阳、黔南、黔东南1月22―24日不分地区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1月19―20日1月21―22日全省统考舞蹈学1月21―22日1月24日全省统考贵州师范大学绘画、艺术设计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省统考将于2010年2月12日前发放专业合格证;校考将于2010年2月12日前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及专业方向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元/每年):音乐表演7100,音乐学710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6900,绘画7100,艺术设计7300,表演6900,播音与主持艺术7200,舞蹈学7300。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292075(兼传真) 招生网址: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1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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