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12 08:00
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接受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的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专业设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主要课程:广告设计、效果图技法、电脑美术设计、企业形象设计、装饰画、室内装饰与陈列设计、POP广告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服装设计、书籍装帧和各类设计软件等。 3.绘画(非师范性专业) 学制四年,开设中国画、油画、水彩三个专业方向。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有绘画制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中外美术史、油画、中国画、水彩等。 四、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学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具体如下: 1.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绘画等专业四年总学分为165学分,学分单价为173元,年均学费为7136元。 2.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等专业四年总学分为165学分,学分单价为207元,年均学费为8539元。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条件者。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 3.报名方式:一律在专业考试前两天到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3张(背面应写清自己的姓名、考号)。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字迹清楚内容详实,注意写清联系电话。 5.考试: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发给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广西考生采用艺术联考成绩不另寄合格证。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发给成绩单。 6.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1.美术学普通本科60人; 2.艺术设计普通本科95人;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普通本科20人; 4.绘画普通本科30人; 5.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应用性本科45人; 6.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应用性本科45人。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范围: 面向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黑龙江、内蒙古和广西等9个省、自治区招生。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仅面向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4个省份招生;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方向)、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限招广西考生。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素描(100分)、色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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