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开大学美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6 08:00
格线,则均会收到我校文化考试通知。考生也可在不同考点报考我校同一专业、多次考试,我校最终按考生专业成绩高的考试结果,决定发放专业合格证书。 6.政治思想品德与体检:按户口所在地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 1、学费与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报请天津市批准,我校绘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年1万元,住宿费另收。对成绩优秀或生活有实际困难者,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2、复查 新生报到、正式入学前,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院系组织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录取条件及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3、毕业就业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人由原选送单位分配。 ★2009年录取情况: 绘画专业2009年录取成绩一览 省份 专业最低分 文化最低分 综合最低分 录取人数河北585.1353523.065黑龙江545.2341463.521山东597.1347503.462河南664.7413564.021湖北553.2387486.721艺术设计专业2009年录取成绩一览 省份 专业最低分 文化最低分 综合最低分 录取人数北京698.1525628.861天津662.4432570.241河北561.9401507.689山西683.4510614.041内蒙古597.3500558.381黑龙江545.7387482.763江苏540.6226514.593安徽556.5350500.32福建608.1473554.061山东591.3405544.3816河南581.4388526.843湖南555.6371481.761贵州593.1467542.661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电话: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022-23504845;绘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办公室(范孙楼314室)022-23501368 ●网址:www.nankai.edu.cn ●邮箱:zhshb@nankai.edu.cn;songzhenghong@nankai.edu.cn ●邮编:3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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