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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6 08:00
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4月15日前寄发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4月10日以后使用网上信息修正与确认时本人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查询(http://zsw.bjtu.edu.cn)或拨打电话(010)51688441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6、专业考试合格证比例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    7、考试时间、考点安排及说明:     序号初试及报名时间地区详细地址专业考试时间备注11月31日至2月1日辽宁沈阳大学(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2月2日22月3-4日河南郑州市铁路六中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第106中学)2月5日32月5-6日湖南长沙师范专科学校(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2月7日湖南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考点成绩无效42月22―23日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系(海淀区西直门外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17号楼)2月25日52月27―28日四川成都武侯高级中学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3月1日63月5-6日山东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3月8日山东考生须在山东或北京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考点成绩无效73月5-6日湖北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小区常青五路3月8日83月11-12日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系(海淀区西直门外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17号楼)3月14日  说明:1、根据各省省级招办要求,上表中除备注有特殊说明的省区外,其他省区本省有我校考点的,考生应尽量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考试。    2、北京考点安排两次报名,考生可在指定时间里任选一次参加考试。    3、若考生多次报名参加考试,仅选第一次考试成绩。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5、已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及参加我校校考报名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0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将执行新标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邮政编码:100044    网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美术专业咨询010-51683705    招生政策咨询010-51688441-9    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运通105公共汽车到北京交通大学站下车    十、其他说明    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班。    除我校公布的考点外,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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