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晓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安徽省、山东省)
日期:2010-01-07 08:00
,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山东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校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安徽、山东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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