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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莆田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7 08:00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校2010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  二、招生计划:   省份科类层次学制计划学费(年)备注山东省艺术(文)本科4407200元/年含艺术设计、美术学、 音乐学专业湖南省艺术(文)本科4307200元/年江苏省艺术(文)本科4307200元/年江西省艺术(文)本科4307200元/年山西省艺术(文)本科4207200元/年含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  注: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计划管理部门正式下达为准,面向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山西省招生。  三、报名:  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  有效证件。按我校设立考点规定的报名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考手续,并缴交专业报考费。  四、专业校考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与科目:   专业名称省份招生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艺术设计 美术学江苏江苏教育学院1月23、24日1月25日1、素描(默写) 2、色彩(默写)山西太原师范学院1月30、31日2月2日湖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月4、5日2月6日山东淄博招生办公室2月28、3月1日3月2日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3月5、6日3月7日音乐学江苏江苏教育学院1月23、24日1月25日1、视唱:简谱、五线谱(任选一项) 2、听音:双音、三和弦以及七和弦原位(哼唱)3、声乐(演唱一首,中外不限)、器乐任选湖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月4、5日2月6日山东淄博招生办公室2月28、3月1日3月2日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3月5、6日3月7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教育部门的报考介绍信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纸统一用8开纸,颜料、画具等自备。交通及食宿费用  考生自理。  五、文化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文考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升学志愿  有关手续。  七、录取:  根据莆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  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考生按照福建省录取原则执行。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  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莆田学院招生办公室:0594-26360250594-2689201(兼传真)  通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政编码:351100  网址:http://www.ptu.edu.cn/zsjy或http://202.101.111.195/z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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