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普通本科(省外考场)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7 08:00
); 4、即兴表演。 应用舞蹈创编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质测试(以基本功能力测试与舞蹈动作模仿为主); 3、舞蹈片段表演(可着演出服装展示); 4、命题舞蹈片段创作。 (二十三)模特教育系(考生需自备高跟鞋、泳装、才艺服装、伴奏音乐) 模特表演、模特教育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自然条件测评; 3、泳装面试; 4、模特表演; 5、才艺表演(1分钟以内)。 (二十四)现代舞表演、现代舞创编专业方向: 1、综合面试; 2、素质测试(以芭蕾基本功测试为主); 3、现代舞基本功测试; 4、自备舞蹈片段展示(体裁、风格不限,自备剧目伴奏音乐,3分钟以内); 5、命题舞蹈片段创作。 (二十五)专家班教学管理中心 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校园网《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2010年招生简章》 附: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听音笔试考试内容 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录音艺术、合唱指挥专业方向(两个升、降记号以内): 1、音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听写: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 3、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 4、旋律听写:长度为八小节以内。 其他专业方向(一个升、降记号以内): 1、音程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听写: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 3、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切分音、三连音等; 4、旋律听写:长度为八小节以内。 五、考试成绩查询办法及《专业合格证》发放标准 1、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不接受人工电话查询),查询时间详见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网站。 2、各专业方向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设及格线,过及格线后按本人专业课全部考试科目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我院按1:3.5左右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六、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规定时间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填报志愿。 七、录取 1、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英语不设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该专业规定标准。 3、报考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商务与管理、音乐传播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南校区且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份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各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排序,各专业方向优先录取2名。 4、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本简介如有未尽事宜或有悖之处,均按本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文件及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乘车路线: 1、沈阳站乘环路车至南塔站换乘224路车至沈音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2、沈阳北站乘224路车至沈音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3、北中街乘118路车至沈音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邮编:110168咨询电话:024―6233800162338002 沈阳音乐学院网址:www.sycm.com.cn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网址:www.synxq.cnE-mail:nxq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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