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7 08:00
注:1、江苏省生源考生限南京考点报考,河北省生源考生限石家庄考点报考。2、石家庄考点限河北省生源考生报考,郑州考点限河南省生源考生报考。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2日。 考试时间:2010年3月3日初试;2010年3月4日复试。 报名、考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内(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四、文化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的考生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直接面报,学校不受理函报。 2、报名须备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户口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含有2010年高考考生号的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规定向当地招办咨询。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式3张。 (4)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考生还须交身着泳装或紧身体操服的彩色5*7寸艺术照4张(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照片恕不退回。 3、报名手续 (1)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姓名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准确填写考生身份证号和2010年高考考生号。 认真填报专业志愿,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 (2)交验考生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有关材料等。 (3)认真填写《东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须经我校招生办公室核准、编号、盖章,自行复印无效。 4、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美术类专业为170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为120元。 六、录取原则 我校是享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自主权的单位,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对于其他省(区、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按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40%。 4、凡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位居前20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规定,优先录取。 七、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等专业。10000元/学年。 (2)艺术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2009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学费标准为860,000日元,住宿费标准为600,000日元)。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 八、其他事项 1、艺术设计专业下设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公共艺术等六个专业方向。该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考核并结合教学资源及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其就读专业方向,考核内容新生入学后公布。各专业方向最大接受学生数为: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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