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美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8 08:00
1、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参加河北省高校联合测试,我校采用河北省联考成绩(考试科目为色彩、速写、素描,总分300分);山东省考生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采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测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总分300分)。测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统一组织安排。 2、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兼收)。 五、录取规则 1、河北省: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艺术类(美术)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在河北省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即文化课通过省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线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山东省:按照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艺术类(美术)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我校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将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成绩)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发现身体条件、品行及专业和文化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邮政编码:071051 咨询电话:0312-75234627523475(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dky.edu.cn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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