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华北电力大学(保定)艺术设计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8 08:00
生源所在省投档; 4.我校将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成绩)。 六、注意事项 1.我校艺术设计专业仅限保定校区招生; 2.我校艺术类招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不对考生单科成绩进行要求和限制。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考我校,我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新生身体条件、专业或文化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报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直接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咨询电话:0312-75231645055135(传真) 学校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信箱:hdzsb@ncepubd.edu.cn、ncepu_zs@163.com 九、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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