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指南
日期:2010-01-04 08:00
合格的基础上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150分制)。其中,艺术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专业六个专业方向按照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采用专业方向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录取。第一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与调剂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 (2)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现代服装高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班简介 2010年北京服装学院新增设“现代服装高级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国家级“艺工融合应用型现代服装高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依托,致力于培养既具有深厚艺术素养,又具有工程素质,兼具艺工经管知识结构的现代服装高级人才。 学校配备由校内外教师、专家及企业精英共同组成的优秀教学团队,以我校强大的服装设计研发平台为支撑,通过实行工作室制、校企联合以及国际交流等多种培养模式,强化专业教育,开阔国际视野,培养创新能力。 实验班独立设置,共招收40名学生,其中艺术类学生20名,非艺术类学生20名。实验班采取新生入学后加试的办法,择优组建。实验班的教学和管理实行特殊政策,学生毕业时,依据学生入学生源类型授予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或艺术设计专业学位。毕业生择优推荐工作和推荐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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