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华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4 08:00
文化考试: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专业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外省生源省份: 美术类: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湖南省、河北省、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福建省 音乐类: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云南省山西省 录取规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344000) 网址:http://www.ecit.edu.cn(学校网址)http://ccla.ecit.edu.cn(文法与艺术学院网址) 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0794―8250771(文法与艺术学院艺术考试咨询电话) 0794―8258326(招生就业处) 传真:0794―8258318(文法与艺术学院)0794―8256455(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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