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汉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5 08:00
一排序投档录取;对于个别省份规定必须分开投档的,如果某一科类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将该科类的空余计划转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如仍不足才考虑非一志愿生源。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结合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4、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5、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名)、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8、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考试中不得使用“定画液”。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将于4月7日前后可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我校将对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86560899自动传真:(027)68864288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检监察处)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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