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4 08:00
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服装视觉营销方向)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60%+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80%+普通高考文化成绩×20% ③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综合分=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 五、收费标准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普通本科各专业为10000元/年・人。 2、艺术类高职专科各专业为8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六、学生待遇及管理 1、学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享受面达40%。 2、学生管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 4、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考生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处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6/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12 2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