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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4 08:00
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服装视觉营销方向)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60%+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80%+普通高考文化成绩×20%    ③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综合分=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    五、收费标准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普通本科各专业为10000元/年・人。    2、艺术类高职专科各专业为8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六、学生待遇及管理    1、学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享受面达40%。    2、学生管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    4、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考生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处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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