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甘肃省)
日期:2010-01-04 08:00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备注050401音乐学40甘肃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050403音乐表演100甘肃、山东、湖南、河北、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西、黑龙江、陕西使用我校单考成绩050409舞蹈学(师范类)30甘肃、山东、湖南、河北、河南甘肃省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舞蹈学40050406美术学100甘肃、山东、湖南、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山西、黑龙江甘肃省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050408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30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30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30050404绘画(中国画方向)25绘画(油画方向)25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招生专业报名时间(2010年)考试时间(2010年)报名地点甘肃音乐学1.9―1.101.11-1.16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学1.14-151.16-1.17西北民族大学美术类1.1―1.21.3西北师范大学 注:招生专业中美术类指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各专业方向。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专业使用甘肃省音乐统考成绩,总分100分。音乐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09]65号)执行。(详见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2、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①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演唱歌曲一首,甘肃考生不能重复音乐学专业所演唱的曲目;器乐(含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以及各类特性乐器)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作曲)必须兼报音乐学作曲专业,成绩按比例划入。考试为电脑操作常用音乐软件进行编曲、制谱和音频制作。②音乐听觉(占20%,甘肃考生以音乐学统考成绩为准),总分100分。详情请登录http://www.nwnu.edu.cn/Article.do?id=5624,查询《2010年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三)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民族民间舞展示(20%)和剧目片段表演(40%)三个部分。考试科目及分值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09]65号)执行。详情请登录http://www.nwnu.edu.cn/Article.do?id=5516,查询《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师范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试费用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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