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许昌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01-04 08:00
动的专门艺术人才。 4、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 [课程设置]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舞蹈基本功训练、舞蹈编导技法、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中外舞蹈史等。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具有高素质的舞蹈理论与技能,并且能胜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创作和舞蹈教育教学的专业人才。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课程设置]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影视文学概论、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国戏剧史、外国文学史、戏剧剧本写作、影视编剧与实践、世界电影史、外国戏剧史、中国电影史、戏剧影视文学评论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和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及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影视制作公司、音像公司等文化传播机构以及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戏剧影视创作、评论、策划与理论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课程设置]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创作基础、播音表达训练、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电视摄像与编辑制作、舞台艺术与台词表演、大众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化妆与形象设计、形体训练、社交礼仪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播音与主持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具备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制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录取原则 一、艺术设计:文化课上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二、美术学:文化课上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三、音乐学:文化课上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四、舞蹈学:文化课上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五、戏剧影视文学: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原则录取;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上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报名条件与办法 1、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 2、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和艺术专业基本能力。 3、凡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须按当地招办规定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函报。 4、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招统一文化考试。 5、凡我校安排有专业考试的省份,依据“专业合格通知单”、依据高考成绩与志愿和当地招办规定进行录取。 6、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许昌学院。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许昌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2968816(招生办) 0374-2968650(美术学院)0374-2968736(音乐学院) 0374-2968961(文学院) 学校网址:http://www.x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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