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
日期:2010-01-04 08:00
考试。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文学,按艺术类招生)只在黑龙江、江苏、辽宁、浙江招生,该专业参加面试考试,无需参加美术类招生考试。 八、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范围及要求素 描(满分100分)上午(8:30~11:30)人像默写。要求:(1)造型准确(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3)画面构图完整(4)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色 彩(满分100分)下午(1:30~4:30)静物默写。要求:(1)造型准确(2)色彩关系准确(3)空间关系准确(4)水粉、水彩等形式表现。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内容及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范围及要求1、形体测量2、形象气质评价上午(8:00~11:30)形体测量:身高、胸围、腰围、臀围、大腿围、肩宽、下身与上身差、臂长、体重形象气质评价:皮肤状况、肩背形状、腿形、手形、脸型、气质、个性3、基础台步4、才艺展示下午(1:00~4:30)基础台步:形体、步态、节奏性、乐感、表现力和肢体协调性才艺展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CD音乐和服装,考试时间不超过1分钟) 九、专业考试的成绩查询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可在2010年4月初(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通过访问http://zsb.zus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提供电话查询)。凡专业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于4月上旬发给专业合格证。 十、新生录取 (一)录取办法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外),同时非浙江省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单独测试,且专业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专业合格线。 2、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或由我校确定省线以上的最低文化分数线,无论文科考生还是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均100%计入文化总分(文化总分按750分制折算)。 3、艺术类按照综合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综合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最后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普通艺术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外),艺术类(美术中德双学位班)专业原则上要求达到80分。 5、原则上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浙江科技学院。 艺术类美术考试综合总分折算办法(各考点统一) 专业总分=素描分×50%+色彩分×50% 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专业总分×7.5×50%(文化总分按750分制折算) (二)录取时间: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时间,于7月中上旬在网上进行录取。 十一、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有关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二、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省份综合总分最低分综合总分最高分综合总分平均分英语单科线福建普通艺术二本(文)48853650560普通艺术二本(理)47750348960湖南普通艺术二本(文)48851250160普通艺术二本(理)43149846160广西普通艺术二本(文)47151049760普通艺术二本(理)53253253260河北普通艺术二本(文)47153049560普通艺术二本(理)48348348360黑龙江43452947460安徽43754647960江西43451347360江苏49053251260 备注:1、录取文化分数线主要参考当地招生机构的划线。 2、浙江省的文化、专业、综合分数线均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划线办法执行。 3、最终按照综合总分录取。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专业总分×7.5×50%(文化总分按750分折算)。 十三、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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