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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09-12-25 08:00
剧作基础、导演基础、影视作品分析、声乐、台词、形体、表演、配音基础等。  ★表演(声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根据音乐文化市场的需求,培养具备良好演唱技能与基础理论知识,具备灵活演绎不同风格与体裁音乐作品的能力,具备分析、理解作品的艺术鉴赏能力和良好的视唱听辨能力,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和个性特征,能从事演唱、表演以及教学或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前景:毕业生能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媒体公司、音乐制作发行公司等相关部门从事独唱、合唱、表演、宣传、教学以及研究等工作。  主要课程:声乐主课、艺术概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重唱与组合、台词朗诵、音乐与剧目名作、中外音乐史、剧目排演、形体舞蹈、舞台表演等。  四、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名称全国招生计划(人)学费(元/生/年)所属系别戏剧影视文学9016000文学系艺术设计13018000艺术设计系摄影3020000播音与主持艺术10018000新闻与传播系播音与主持艺术(公关礼仪主持)7018000表演4520000表演系表演(声乐表演)3520000合计(人)500  注:1.以上专业(方向)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收。学费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  2.艺术设计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划分专业方向。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公关礼仪主持方向外,新生入学后第五学期划分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方向和广播电视采编方向。  4.声乐表演方向招收民族、美声、通俗唱法。  5.摄影专业在学期间需自备器材,建议使用单反相机。学院会适当提供相机、摄像等常用专业器材。  五、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基础;  2.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名且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  3.参加各省级招办组织的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不组织省级专业考试或省级专业考试未涉及的,须参加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测试,取得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  (二)报考办法  1.专业测试报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涉及到的专业,我院直接使用省级专业成绩,不再组织校考;省级考试未涉及的专业,我院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成绩,考生须在报考天津师范大学的同时填写并交回《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在天津考点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兼报津沽学院”选项),即兼报津沽学院志愿。未填报津沽学院志愿的考生不具备获得津沽学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资格。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征询志愿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或在网报时兼报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我院各专业(方向)发放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证以及录取时的依据。天津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安排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注: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黑龙江省承认天津师范大学校考成绩;摄影专业承认各省美术类成绩(湖南省、福建省承认摄影摄像类成绩);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公关礼仪主持)、表演专业在山西省承认天津师范大学校考成绩,不承认联考成绩;声乐表演方向承认各省音乐类声乐方向成绩。  2.专业测试合格证:对报考非省级考试专业并参加了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测试的考生,我院将按照1:4(招生计划数:专业测试合格人数)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方向)的合格分数线,达到我院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在2010年4月10日前收到专业测试合格证(即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测试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4月5日后上网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合格分数线非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分数线将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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