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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大学美术、舞蹈、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09-12-28 08:00
定,并发放文考通知单,凡达到本科合格线(文考线和专业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相关专业。    八、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总分    ×100×60%+    ×100×40%)    文化成绩    文化成绩总分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文考控制线(若本省举行了专业联考的,其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本省本科联考合格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2、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前不作分省来源计划,学校根据合格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各省录取名单。凡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普通高考成绩和参加本省相关专业联考成绩均须达到本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全国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九、学费及住宿费    (一)住宿费:公寓1200元/年    (二)学费    1、美术类专业:按照2010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09年学费预收11500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舞蹈学专业:按照2010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09年学费预收1.3225万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3、音乐表演专业:按2010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09年学费预收1.5万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十、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任何中介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费用,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附: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文理兼收)    1.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融当代艺术设计和建筑设计为一体,培养具有环境艺术系统工程综合设计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造型基础、立体构成、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环境规划、城市规划、室内设计基础、装饰构造等。    2、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艺术理论基础,将传统文化与当代艺术设计相结合,培养从事产品及包装装潢设计、广告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书籍装帧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装设计、书籍装帧、图形创意、印刷设计、广告设计、广告摄影、CI设计等。    3、室内设计方向:培养室内设计和建筑装饰行业的高级人才,学生经过系统训练,能够掌握从事室内设计、建筑装饰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工作的系统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设计构思能力、设计表达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主干课程:建筑制图与识图、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效果图、民用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展示设计等。    ★绘画专业(艺术类、文理兼收)    1.国画方向:培养具有较强的造型基础和国画创作能力,并且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与现代绘画理念相结合的适应社会市场需求的中国画专门人才。主干课程:素描、色彩、速写、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书法、纂刻、艺术品与市场、中国画论、国画专业创作等。    2.油画方向:培养具有较强的造型基础和油画创作能力的较高人文素养的油画艺术人才。主干课程:造型基础、油画技法与材料研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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