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联合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09-12-30 08:00
报名携带材料按各省要求。3.现场报名当天领取准考证。七、专业考试及合格证发放(一)专业考试: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画具、绘画材料、乐器自备(钢琴除外),学校提供考试用纸。专业类别/ 名称考试类别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总分美术类初试、复试合并进行素描命题默画,8开纸,3小时150分色彩150分音乐类初试基本素质科目乐理、练耳(集中笔试)50分主考科目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80分辅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即兴编舞(任选一项且不得与主考科目相同)80分复试基本素质科目视唱20分主考科目与初试相同的主考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曲目70分表演类初试多人小品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100分朗诵自选小说片段、诗歌、寓言或笑话一篇,限时3分钟以内复试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伴奏自带)1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朗诵根据主考教师指定作品进行播读,限时3分钟以内三试双人小品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任选其一考试100分即兴评述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限时3分钟以内(二)专业合格线划定及合格证发放:我校各类专业将分别按照京外本科、北京地区本科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划定合格线。获得我校本科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本科相关专业,获得省统考相关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高职专业。考生可于2010年4月15日以后在北京联合大学招生信息网上(网址:http://zsjy.buu.edu.cn)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三)省内专业统考:有省统考要求地区的考生,应按照本省规定,参加省内相应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报考我校。附:2010年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一、音乐类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 1、初试考试科目(1)主考科目: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满分 80 分)(2)辅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即兴编舞。(满分 80分)说明:主考科目与辅考科目不能重复,可从辅考科目中任选一项。(3)基本素质科目:乐理(笔试,满分 30 分),练耳(笔试,满分 20 分)。2、复试考试科目(1)主考科目:与初试相同的主考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曲目。(满分70分)(2)基本素质科目:视唱(满分 20 分)。 二、考试内容 1、主考科目考试内容(1)声乐: 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 复试 演唱歌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但须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2)钢琴:初试 抽考一组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弹奏练习曲一首。 复试 弹奏与练习曲相应程度的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 (3)舞蹈: 初试 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复试 舞蹈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力、个人技巧等) (4)器乐: 初试 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复试 演奏乐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但须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2、辅考科目考试内容 (1)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 (2)钢琴: 弹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3)舞蹈: 表演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 (4)即兴编舞:根据音乐即兴编创一段舞蹈。(5)器乐 :演奏乐曲一首。但须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3、基本素质科目考试内容 (1)乐理 笔试内容有:记谱法、节奏与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识别等。 (2)练耳 笔试(与乐理同考)内容有:单音、音程、和弦性质、节奏听写、旋律听写。 (3)视唱 单独抽签考试。 内容有: A、一升一降号内的视唱。B、旋律模唱。 三、考试要求 1、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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