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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09-12-30 08:00
专业名称 专业 代号 招生 人数 考试内容 艺术设计(满洲里校区就读) 汉授62 50 ①素描(命题头像)②速写(命题人物) ③色彩(命题静物)※画具自备   六、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到本人报名的旗县(区)招办领取《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凭《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全国高考,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体检    艺术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按《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在报名时进行,盟市意见填入预报名表,体检工作按《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办理,与报考其他类别的考生同步进行。    八、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2010年4月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下载成绩通知单,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代号相同的专业。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绘画(油画专业代号01,21、中国画专业代号02,22、版画专业代号03,23、水彩画专业代号04,24)、动画(专业代号05,25)、美术学(专业代号06,26)、雕塑(专业代号07,27)、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8,28)、艺术设计(广告专业代号09,29、环艺专业代号10,30、装饰专业代号11,31、多媒体专业代号12,32、工业品造型专业代号13,33、舞台美术专业代号14,3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专业代号15,35)和表演(影视表演,专业代号57,58、)等专业,专业成绩(满分为500分)×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管乐专业代号45、弦乐专业代号46、民乐专业代号47)、音乐学(声乐教育专业代号48、键盘教育专业代号49、音乐理论专业代号16,3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号50)、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女专业代号5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号59,60,17)、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专业代号61)、艺术设计(广告、环艺、多媒体、装饰、工业品造型、舞台美术,专业代号62,满洲里校区就读)等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美声专业代号38、民声专业代号39、长调专业代号40、马头琴专业代号41、呼麦专业代号42、钢琴专业代号43、手风琴专业代号44)、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1,52、舞蹈表演与教育-女专业代号53、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5,56、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37),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内蒙古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同时通过我校多个专业(专业代号不同)的专业考试,可以选择多个专业志愿报考。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5.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各个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为20分,级差计算的起点为我校艺术类各个专业的录取最低分,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九、几项规定    1.新生入学三个月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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