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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日期:2010-03-04 08:00
  2010年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为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及综合性大学输送优秀生源。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如报考南京艺术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生专业与名额    初一音乐专业45名;舞蹈专业40名。高一音乐专业45名。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1.面向江苏省招生,兼顾全国其它省市。    2.小学应届毕业生,1997年9月1日后出生;初中毕业生,1994年9月1日后出生。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制    初中入学者六年一贯制,直升本校高中;高中入学者学制三年。    五、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尊敬师长。    2.具备学习音乐或舞蹈专业的素质和条件。    3.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六、报考方法    1.报名与考试时间:南京考点于2010年3月21日报名,3月22日专业初试,3月23日下午公布专业复试名单并报名,3月24日专业复试,3月26日上午公布文化考试名单,3月27日文化考试。音乐专业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两个小专业。    2.报名地点: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南京艺术学院内),概不接受函报。    3.报名时须交考生所在学校介绍信(写明就读年级)、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有效)。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4.南京艺术学院网址:http://www.njarti.cn,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网址:http://nyfzh.njarti.cn。联系电话:(025)83498195(025)83498335    传真:(025)―83733775    邮政编码:210013    E_mail:nyfzh@hotmail.com    5.报考期间食宿自理。    七、专业考试    1.音乐专业    初试:(1)各类器乐演奏专业演奏自选曲目1―2首。    (2)声乐演唱专业演唱自选曲目1―2首。    (3)作曲专业初试科目为《歌曲写作》。    复试:(1)西洋管弦、打击乐和民乐专业演奏有一定难度的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曲目不同于初试)。    (2)键盘(钢琴、手风琴)演奏专业演奏复调乐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3)声乐演唱专业演唱自选曲目1―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诗文朗诵一段,可加试乐器和舞蹈。    (4)作曲专业复试科目为:钢琴演奏、口试(专业常识与民歌演唱)。    (5)除以上专业主课复试外,所有报考高中音乐专业者都必须参加《听音》和《基本乐理》考试。报考初中音乐专业者只考《听音》。    ~音乐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一律自备(钢琴、竖琴、打击乐器除外)。    ~报考高中钢琴专业的考生如兼报作曲专业,其作曲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但文化成绩与《听音》成绩要适当提高要求。    ~小学升初中音乐专业的考生中如有西洋管乐的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圆号、长号专业者,西洋弦乐或民乐二胡专业的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专业者,竹笛专业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唢呐与笙专业者,钢琴专业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竖琴专业或升高中时改为作曲专业者可在报名时注明。这些自愿改以上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2.舞蹈专业(只招小学升初中)    初试:(1)身体条件(形象、身体比例、体形、软开度、弹跳等)初步考察(2)舞蹈表演(二分钟以内)    复试:(1)身体条件的进一步考察(2)舞蹈表演(内容与初试不同,二分钟以内)(3)动作模仿    *女生穿体操服,男生穿练功短裤;不化妆、不戴头饰;初试复试均自备伴奏CD光盘。    3.面试    凡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由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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