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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日期:2010-01-20 08:00
将加盖公章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一份特快专递(或传真)报我院备案,同时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库(格式见附件三),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我院(yszs@zjzs.net)。我院审核后向院校提供录取考生的电子信息档案,学校下载办理录取手续。    (四)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分之和为考生总分,综合分由考生总分与专业分按规定比例折算。    (五)兼报文理科考生的生源转移    录取时间安排与文理科录取批次相对应。第一批(专业校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录取;第二批(专业省统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专业省统考高职〈专科〉)对应文理科第二批。    凡兼报文理科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又无下面各批次艺术志愿的考生,将被及时转入文、理科。    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专业不得再录取。    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更多美术高考信息请访问:美考家园>>美术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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