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首页 美考资讯 刷新 登陆
沈阳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5-15 08:00
jw@163.com  网 址:dlxq.sycm.com.cn  艺术学院录取原则及联系方式:  1.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报考艺术文学系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艺术学院规定标准。  3.同等条件下,汶川地区考生优先录取。  4.专业课合格,第一志愿报考艺术学院且文化课总成绩达到500分以上者,可优先录取。  5.文化课总成绩名列艺术学院已录取新生前5名者,免收四年学费。  6.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62338002  传 真:(024)23818334  电子信箱: nxqzsb@126.com  网 址:www.synxq.cn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美考资讯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12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