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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日期:2009-05-20 08:00
入学手续。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山东建筑大学学籍、学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山东建筑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生颁发山东建筑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建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山东建筑大学学校网址: http://www.sdjzu.edu.cn; 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02.194.86.186:90; Email:zsb@sdjzu.edu.cn; 咨询电话:0531-86367222,86367225;传真:0531-86367222;通讯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1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解释。山东建筑大学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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