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5-22 08:00
条例》和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均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进行核查和认证。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的答询,均授权本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0791-384769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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