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首页 美考资讯 刷新 登陆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日期:2009-05-25 08:00
乐学专业按卷面150分核算,钢琴、器乐和声乐类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2、 社会体育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者,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3、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国防生管理办法进行录取。  24、 艺术特长生、定向生、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线录取;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等级为一级及以上。  25、 学校教学采用汉语言教学(英语类专业除外),因而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五年制)的民族考生在参加高考时必须用汉语言答卷(民考汉考生)。  26、 学校继续实行“西部地矿人才培养基地”计划。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西部地矿人才培养基地”定向就业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学校向学生提供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培养单位提供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西部地矿人才培养基地”计划录取的考生在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27、 2009年,学校与新疆地矿局、新疆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贵州地矿局、甘肃地矿局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依据协议,凡第一志愿报考该单位的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将由定向单位提供,并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该定向计划录取的考生在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28、 学校进一步促进国际交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与澳大利亚Edith Cowan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双方互相承认学分,培养形式分别采取“2+2”、“2+3”。同时中国地质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可以保送Edith Cowan大学的研究生,此项目属于公派自费留学。  29、 学校进一步加强与重点中学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广泛联系,并在有关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对生源基地的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校长和班主任推荐,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后,我校可优先录取。  30、 考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cug.edu.cn)查询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67883304。  五、附则  31、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被装费等杂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执行。  3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3、 学校通过实施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建立和完善优秀学生奖励机制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4、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35、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36、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与之不符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同时废止,章程的修订需按同样程序进行。  37、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章程具有解释权。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美考资讯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12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