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日期:2009-04-30 08:00
命名的“人才培养特区”吴健雄学院。考生可通过二种途径进入吴健雄学院:一是直接报考理工实验班;二是录取到我校电类、机械动力类、土木建筑类等专业的优秀考生自愿提出申请,经考核择优转入吴健雄学院学习。吴健雄学院按照“强基础、强实践、强能力、成大器”的目标,聘请优秀师资,组织小班教学,强化理论基础,突出自主研学,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性发挥提供良好的环境。两年后学习优秀的吴健雄学院学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重新选择能发挥自己特长的专业。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各专业3%学习优秀生的遴选培养;在部分院系组建面向优秀学生的教改试点班;在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等专业进行长学制优秀人才培养等。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隶属单位:国家教育部 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2、办学性质:公办重点本科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5、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东南大学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五、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需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需达B级或以上等级。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七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4)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经我校考核、确认通过后方可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间级差为50分。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7)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的公布: a.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b. 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 考生录取信息以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 3、其它 1)学校继续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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