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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5-05 08:00
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10.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专业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阅。四、收费标准1.学费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年;3-4年级16000元/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100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2.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3.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4.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510640六、其他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09各院校考题 09年各校专业课分数线 09年各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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