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首页 美考资讯 刷新 登陆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5-07 08:00
东、江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校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报考我校体育舞蹈专业的辽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舞蹈学(芭蕾舞或国标舞)专业统考,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辽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统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吉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江苏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应专业单独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校考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⑾ 对报考我校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其中投档考生排序时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对考生排序。  ⑿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⒀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7、学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15000元/学年;普通类和体育类各专业13000元/学年。  8、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9、联系电话、网址:招生办(0523)86152006、86152200  招生网址http://www.nnutc.edu.cn/zs 09各院校考题 09年各校专业课分数线 09年各校招生章程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美考资讯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13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