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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5-11 08:00
愿的考生,或虽有报考我院专业志愿,但选考科目与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不符,又没有专业服从志愿的,予以退档。  第十条 如考生按志愿所报考各专业名额已录满,且又没有专业服从志愿,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所有录取考生的退档,都必须经过学院纪检负责人审查同意。  六、2009年招生计划  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总计划为2440名,其中本科计划2200名(含本科插班生计划300名),专科计划240名。招生范围为广东、山东、海南、江西、湖南、山西、广西、河南、安徽、贵州、甘肃、辽宁、内蒙古十三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2009年招生专业目录》。  七、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2009年广东省政府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本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4300元/学年,文、经、管类专业3800元/学年,美术类各专业10000元/学年,音乐学专业8000元/学年。  第十四条专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5500元/学年,文、经、管类专业45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收费:8000元/学年。  第十六条 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环境在500―1500元之间。  八、录取通知  第十七条 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省招生办通过电脑网络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电话)查询录取情况。也可以通过我院校园网络查询,(网址详后)。我院的录取通知书按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通过省招生办指定的邮局发出。  第十八条 接到我院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按通知书规定的事项办理好手续,按时到学校报到。九、奖学金、贷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 我院奖学金设置的种类为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专项奖学金和单位(个人)专项奖学金。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采取“奖、助、补、贷”等助学措施,最高的助学金额可达5000元。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此外,学院还设有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落实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和指导他们开展勤工助学,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具体奖学、助学金额详见附表)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93号 邮政编码:510665  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1号 邮政编码:510262   西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 邮政编码:510000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西路183号 邮政编码:510400   学校国标码:10588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Http://www.gdin.edu.cn E-mail: zsxsc@gdin.edu.cn  电话:020-38256659 传真:020-38256659     附表:奖学金、贷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奖项等级金额(元)条件及备注品学兼优考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二等奖500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阶段获市级(地级)优秀党员、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优秀学生 奖学金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1500根椐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年评定一次。三好学生 奖学金1000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400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250国家奖学金 8000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 奖学金 5000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200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每人 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自强标兵 助学金 1000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育才奖学金  2000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严宽祜主席在我校设立, 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位学生每年2000元“景坤”少数民族助学金  3000由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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