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4-17 08:00
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额800元/年)。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条学历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其他须知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地点:重庆市永川区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恪勤楼114室 邮编:402160 咨询电话:(023)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zb.cqwu.net 09各院校考题 09年各校专业课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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