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联合大学招生章程
日期:2009-04-21 08:00
应届毕业生; 2、考生应具备做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 3、所报专业与在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4、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5、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单招师资本科分数线。 6、考生须通过学校相关专业单独考试。 7、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专业志愿按“专业清”方式,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高职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北京市高职单招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 3、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录取原则: (1)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证书且通过学校认证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成绩达到130分以上的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3)如上述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按照上述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4、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物流)、市场营销(医药)专业录取原则: (1)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或通过学校认证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5、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录取原则: (1)通过学校单独专业考试的一志愿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如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09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港澳台侨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六条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本简章招生计划栏目。 第二十七条考生身体状况以高考体检合格为标准,专业限制按《普通高校学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录取后,按照招生录取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各专业办学地点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09各院校考题 09年各校专业课分数线 09年各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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