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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4-16 08:00
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国防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国防定向生招生简章》进行。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理科实验班:  学校为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从2007年开始招收理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前两年执行特别制定的具有特色的培养计划,第二学年末,主要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第三学年进入相应专业的自然班学习,并配备由资深教授担任的培养导师,同时进入课题组重点培养。完成实验班教学计划的优秀毕业生具有保研资格,实行本硕连读。理科实验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实际总分高出我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  第二十条大专业与大类招生:  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大专业统一招生,两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和社会需求按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纳米科学与技术、表面科学与工程八个专业方向之一进行培养。  ②经济管理学院按两个大类进行招生,分别是“工商管理类”和“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新生进校一年半后开始分专业学习,专业划分的原则基本是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前一年半的学习成绩。另外,本院各专业文理兼招,但要求文科考生有较好的数学基础。  ③信息工程学院的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和智能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按电子信息科学类招生。经过两年的信息基础平台课程学习,电子信息科学类的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④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四个专业按机械类统一招生。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半后学生将根据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学习。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2009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09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情况:我校针对本科生设立的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设立,奖励金额分别为8000元和5000元;人民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金额从300元至5000元;社会奖学金为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宝钢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罕王特钢奖学金等二十余种,金额从3000元至10000元;除此之外,学校还设有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体育之星奖学金等。以上所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达50%。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生活费问题,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曾宪梓奖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设有贷学金和困难补助,并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负责为学生联系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高招咨询: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32529462332893  学校网址:http://www.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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