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9-04-17 08:00
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本省前三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部分专业限制和要求为: 1、不招口吃、听力受限考生的专业:旅游管理、法学、保险、英语和法语专业; 2、不招色弱生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和体育教育专业; 3、不招色盲生的专业:除同色弱外,还有应用物理学、美术类各专业;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九条我校设有多种学生奖学金,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第十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09各院校考题 09年各校专业课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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