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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吉林省普通高校艺术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1-17 08:00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吉招办字[2008]51号关于做好二○○九年吉林省普通高校艺术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普通高校、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关于做好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对艺术招生的组织领导艺术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院校要加强对艺术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院校招生办统一负责艺术招生各专业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并针对艺术招生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各院校的艺术招生章程要与教育部和我省艺术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不一致时,将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办理,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二、加强对艺术招生专业考试的管理凡组织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市州招办和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好艺术招生专业考试各环节工作,确保专业考试各环节工作的安全和保密万无一失。各级招办和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到考生报名、资格确认和成绩信息统计、上报等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不出差错。三、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严格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1.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实施细则2.吉林省2009年艺术招生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主题词: 普通高校 艺术 招生 通知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0日印 (共印500份)附1: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结合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院校)艺术招生的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报名和核发专业考试资格证、准考证1.凡符合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舞蹈类专业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2. 所有报考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我省考生,均须于2008年12月1至10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点报名(与2009年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详见吉林省2009年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3.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涂《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信息卡》中的个人信息内容,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要为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核发《吉林省2009年高考美术类省统考准考证》,为参加院校组织的音乐、舞蹈等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核发《吉林省2009年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时间、考点安排5.吉林省2009年高考艺术招生的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动画、雕塑、广告设计、园林设计、园艺设计和艺术设计、装潢设计、产品设计和工业品设计、服装设计、摄影等专业,以下统称“美术类专业”)继续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6.考生凭市州、县(市区)招办核发的《吉林省2009年高考美术类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参加美术类省统考。证件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7.凡报考2009年所有院校美术类专业的吉林省考生均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参加院校的美术类专业校考。8.我省美术类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9.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素描、色彩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10.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08年12月21日;考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由各市、州招生办按省招生办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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